甚麼是手足口病?
手足口病是一種常見於兒童的疾病,衞生防護中心指出它「通常由腸病毒如柯薩奇病毒和腸病毒 71 型引起」。
病徵初期為發燒、食慾不振、疲倦和喉嚨痛,其後口腔出現潰瘍,手掌及腳掌則出現紅疹。衞生防護中心指出,大部分患者病徵輕微,並在 7 至 10 天內自行痊癒。
衞生防護中心的單張說明得更細緻:發燒後 1 至 2 天,口腔可能出現疼痛的瘡,初時呈細小的紅點和水疱,然後形成潰瘍,通常出現在舌頭、牙肉以及口腔兩腮內側。手掌及腳掌,甚至臀部及/或生殖器亦會出現不痕癢、有時帶有小水疱的紅疹。
部分患者可以沒有任何病徵,或只出現皮疹或口腔潰瘍其中一項。痊癒後身體會對相應的腸病毒產生抗體,但日後仍可感染由其他腸病毒引致的手足口病。這是同一名兒童可能再次患病的原因。
在各種腸病毒當中,腸病毒 71 型特別受關注,因為它較有可能引致嚴重併發症,包括病毒性腦膜炎、腦炎及類小兒麻痺症癱瘓,甚至死亡。這並非常見結果,但正是本頁列出求醫警號的原因。
手足口病潛伏期同傳染期有幾長?
衞生防護中心指出潛伏期約為 3 至 6 天,而患者在病發首星期最具傳染性;病毒可經由糞便排放達數星期。
| 階段 | 時間 | 對家長的意義 |
|---|---|---|
| 潛伏期 | 約 3 至 6 天 | 接觸後數天內未見病徵,並不代表沒有受感染 |
| 最具傳染性 | 病發首星期 | 此段時間應留家休息,避免傳染其他兒童 |
| 一般痊癒 | 7 至 10 天內自行痊癒 | 大部分個案病徵輕微,毋須特定藥物 |
| 病毒仍可排放 | 經糞便排放達數星期 | 即使康復,換片及如廁後的洗手仍然重要 |